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正文

2017年报考我院友情提示之三(录取原则)

   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,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,否则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(除内蒙古自治区外),在第一、二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,在第二、三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,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 0分。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试录取专业时,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。

2017年报考我院友情提示之二(中外合作类专业录取注意事项)